**章 总 则 **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条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务必阅读并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 本公司有权依照本规则处理并解决在拍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争议。
第十一条 拍卖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半小时,凭《竞买登记表》及保证金缴付凭证领取号牌。
(2)竞买人凭号牌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入拍卖会场,参加竞买。
(3)由拍卖会主持人宣读《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4)拍卖师介绍标的概况,宣布拍卖方式、竞价阶梯及起拍价格。
(5)拍卖师开始报价,竞买人按竞价阶梯应价。当拍卖师报出较后一次价格后,无人加价,且报价已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时,即以敲槌方式宣布标的成交;如较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师宣布标的流标并将其撤回。
(6)拍卖会结束后,买受人应当场办理成交标的的相关手续;未竞得者应当场交回号牌。预付保证金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退还。
(7)待买受人付清全部***款后,人民法院将开具相应法律文书,买受人方可办理标的物的移交及变更手续,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